油烟排放执行什么国家标准?各地标准有什么差异?
油烟排放的国家标准是GB 18483-2001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,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1年发布,适用于所有餐饮企业食堂和露天餐饮烧烤设施。
标准核心指标: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.0mg/m³,净化效率≥75%(2002年后标准提高至≥85%)。
标准同时规定了排气筒高度(应高于建筑物最高点1.5m以上)和排放口方向(不得朝向易受影响的建筑物)。
各地在此基础上加严了排放标准:北京市DB11/1488-2018将油烟浓度限值收紧至1.0mg/m³,且要求净化效率≥90%;上海市DB31/844-2019同样为1.0mg/m³;广州、深圳、杭州等城市执行1.0mg/m³。
天津目前执行GB 18483-2001的2.0mg/m³标准,但在重点控制区(如滨海新区核心区)参照1.0mg/m³执行。
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地区(如天津京滨工业园、北京通州新城)对不在餐饮集中区域的新增餐饮项目有更严格的审批要求,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油烟治理方案。
需要专业油烟管道清洗?拨打 188-2221-6388(微信同步),天津木子家政明码标价、无隐形消费。